在历时近两年的缜密侦查后,浙江金华警方和国家外汇局于近日,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220亿元,究竟什么是地下钱庄?巨额资金怎么在地下钱庄中游走获利?案件还要从一笔笔奇怪的转账说起。
这起案件最早从义乌商户外汇交易中发现蛛丝马迹。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广东潮汕地区大量人民币流向义乌,而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也发现,义乌商户大量外汇频繁汇往广东潮汕地区。义乌、潮汕地区都是外向型经济,突然间,百亿元的巨额资金在两地之间频繁往来,这样异常的外汇和人民币流动与实际贸易情况严重不符,究竟两地在做什么“大买卖”呢?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金华市公安局成立代号为“1.22”的专案组,分别在义乌和潮汕地区进行侦查。
为了调查这些公司,警方来到了广东潮汕地区,赫然发现利润千万元、非法购汇过亿元的企业,全都是皮包公司,其中甚至有村口20平米的小卖店。而且这样的企业在潮汕地区多达100多家。
一般,这样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应该在工业园区设立正规厂房,生产员工起码也有100人左右,但这些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厂房,甚至没有生产车间,没有生产机器,摆着几件塑胶玩具样品。另外,公安调查发现,当地某行业协会的会长,名下七八家公司,但经营一年就倒闭,然后再成立一批新的公司,名字都和原来的差不多,比如之前叫“昊昕塑胶玩具有限公司”,2017年注册,2019年注销,随后更名为“泓昕塑胶玩具有限公司”。而之前一家名为“世通有限公司”的,摇身一变又成了“新视通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浩:从广东到我们义乌,一年的资金流量有100多亿,但是我们所掌握的这些公司,我们到实地查看以后发现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一些皮包公司,或者公司这个地点其实就是一个农户家里,或者就是说一些居民家里,根本不存在一些企业,不可能产生100多亿的经济贸易,所以说这个就是我们确信这些资金是非法使用。
民警顺着非法买卖外汇这条线索,竟然牵出了金额更加庞大的骗税案件。
刚才节目中提到的这些玩具公司去地下钱庄购买外汇,这是第一步,更大的目的是申报出口退税补贴。
退税申报的三个必备条件是结汇水单、报关单、专票发票。犯罪团伙用买来的外汇结汇之后,再买来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等,模仿出企业正常出口的假象,然后去税务部门骗取相应的退税补贴款。
记者来到武义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拿到了嫌疑人的手机,微信记录里满是人数众多的“购汇”群、“报税”群,有成百上千条记录。
在本案中,非法买卖外汇和骗取出口退税形成了密不可分的犯罪链条,由于广东潮汕地区犯罪团伙购买外汇需求爆发性增长,导致义乌地下钱庄外汇供给规模急剧扩大,以往的“外汇黄牛”也从单打独斗变成了有规模的“钱庄”。而“钱庄”主也从单纯的买卖外汇,发展成提供报关退税一条龙服务。
在本案中,义乌和潮汕两地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是通过地下钱庄进行,所谓的地下钱庄是做什么的?他们怎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按现行法规,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部分义乌商户为了逃税,或出于贪图汇率差价、希望资金更快到账等方面考虑,把外汇卖给了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收到外汇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外汇供给市场,而广东潮汕地区的一些企业,需要外汇结汇凭证,用来从事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以形成了外汇需求市场。地下钱庄掌握供需两端信息,就通过从中撮合交易非法牟利。
案件线索逐渐清晰,公安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浙江金华公安局设立现场联合指挥部,直接指挥浙、粤、鲁、闽等地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抓捕行动。由于此案涉案人员众多,分布地域广,金华警方派出二百多名警力,兵分4路进行抓捕,另外派出一组人员前往柬埔寨,将本案犯罪嫌疑人之一捉拿归案。
由于前期工作扎实有效,实施抓捕行动时,嫌疑人有的正在咖啡厅进行交易,有的在办公室清算赃款,有的刚刚交易完成返回家中,各组行动都人赃并获,证据确凿。不过,令民警担心的是,本案的主犯之一魏某某还潜逃在外,国际抓捕行动迫在眉睫。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浩:在我们组织抓捕的时候,我们发现他(魏某某)又出逃到柬埔寨。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是他(魏某某)又想在柬埔寨开辟到柬埔寨一个地下钱庄的一个新的通道,我们利用就是我们公安部和柬埔寨的这个国际协助关系,利用“烈火行动”把魏小兵从柬埔寨抓获回国了。
在看守所里,嫌疑人魏某某和记者讲述了自己犯罪经过,本不愁生计衣食无忧的他,因为贪念走上犯罪的道路。
犯罪嫌疑人 魏某某:我家我父亲都是做生意的,我之前也是做企业的,就是后来发现老老实实赚钱太慢了,就想着这样嘛,就搞几个公司,买了外汇,搞一些发票,把出口退税的钱骗过来,这样(赚钱)快得嘛。
据了解,此次收网共捣毁地下钱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冻结各类涉案资金账户600多个,冻结涉案资金1.6亿多元。
从本案来看,地下钱庄不仅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还为涉及贪腐、走私、贩毒、逃骗税、侵吞国有资产等上游犯罪提供条件,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
不仅如此,地下钱庄还为各类刑事犯罪向外转移赃款和逃避监管制裁提供了洗钱工具和资金通道,助长上游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另外,它还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扰乱金融安全与稳定。
2015年以来,公安部与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大要案超过300起,罚没非法所得超9亿元人民币。下一步,各部门还将加强监管、协同作战,继续保持对地下钱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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